当前位置: 包装机器 >> 包装机器发展 >> 夹藏口罩出口套路五花八门,海关商务部严
近期,中国海关对企业出口防疫用品加强了监管,个别企业通过夹藏在铁丝、胶袋中违规出口口罩的行为遭到曝光。
商务部同时也加强了惩处力度。4月13日,商务部公布,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外方退货,扰乱防疫用品出口秩序,严重影响国家形象。停止北京启迪区块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爱宝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防疫用品出口。
据海关发布,4月7日,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查验一票申报单一品名为“黑铁丝”的出口货物时,查获夹藏在同一集装箱内的企图以瞒报方式出口的口罩约只。
该票货物出口目的地国为几内亚,经营单位为青岛某公司。经开箱查验,集装箱前部为申报品名所涉黑铁丝,呈成卷散装堆放状;掏箱后发现集装箱靠近底部四分之一处夹藏大量口罩。
此外,4月8日,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对一票申报出口的.7千克胶袋实施机检查验时,结合机检图像分析发现集装箱中部位置存在夹藏嫌疑,立即转人工查验。经现场查验关员掏箱检查,在嫌疑位置发现夹藏有个未申报的无纺布口罩。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4月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对更好地发挥中国医疗物资在全球抗击疫情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年第5号)》,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
新规下,企业申报出口上述5种医疗物资时,在通关环节与之前相比需要提供《公告》中所列的出口医疗物资书面或电子声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年第53号公告,要求对“(医用口罩)”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近期,海关也加强了对违规出口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行为的公布。
4月9日,东莞某公司以跨境电商方式向黄埔海关所属东莞长安海关申报出囗商品一批。查验关员在进行查验时发现,两个分别申报为“布料、日用品”的包裹实际为口罩、医疗口罩包装盒等商品。经清点,共包括口罩个,医疗口罩包装盒个。
4月9日,郑州海关所属郑州机场海关对两票申报出口至意大利的非医用口罩进行查验时,发现内外包装上均未印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且其中一票口罩有明显发黄发黑痕迹并带有毛发等夹杂,这两票问题口罩数量共30万个。
4月8日,昆明海关所属孟连海关值班关员对从孟连口岸边民互市场所申报出口的一车货物核对单证,发现申报货物为“扣件、内衣、瓷砖、卷帘门、胶鞋”等货物,经整车查验,值班关员在车厢前部及驾驶室发现夹藏有未向海关申报的口罩共计20箱,其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只,一般防护性口罩只,共计只。
4月6日起,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连续查获伪瞒报出口防疫物资余万件。共有一次性口罩.85万个、一次性防护服套、一次性手套6万副、酒精喷雾60千克、测温枪个,且当事企业无法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4月7日,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海关在对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该公司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伪报成“塑料瓶”、“仿真花”等,逃避海关监管。经统计,该批防疫物资共有口罩5箱只,外包装标示CE认证标识;免洗酒精消毒液箱瓶;免洗酒精凝胶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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