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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立案346件安徽省公布第二批非法制售口

发布时间:2022/8/30 16:28:50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2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全系统已立案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案件件,涉案货值万元。该局公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年1月22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以1.65万元的购货款,从王某处购得“飘安”牌口罩袋,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文件,该案货值金额共计2.万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袋。

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袋口罩、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共计29.8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涉嫌经营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年1月30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及其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标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袋(20只/袋),货值金额共计元。其中标示生产日期在年1月30日之后的有袋。执法人员对上述库存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该公司于年1月23日从合肥市寸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3万袋(20只/袋),共计60万只,购进价格14.3元/袋;1月23日至1月29日,该公司将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2.8元/袋的价格分别配送至该公司的家门店,共计配送袋。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年1月27日,该公司在收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启动产品召回,并发出产品下架通知,现门店的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

目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三: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腾达百货经营部销售伪造厂名厂址消毒液案

年2月1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长江批发市场检查时,发现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腾达百货经营部正在销售的桶装消毒液外包装粗糙,且产品标识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该产品标注生产商为上海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上海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信息。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37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该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涉案的31桶桶装消毒液。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四:合肥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年2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合肥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磨店市场监管所在磨店美食街路边查获9千余只涉嫌假冒“飘安”一次性口罩。2月4日,执法人员进一步追根溯源,联合公安机关于辖区一处仓库再次查获10万余只涉嫌假冒“飘安”口罩,包装均标识“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等字样。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口罩全部扣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五: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丁某涉嫌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年1月27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对衡山镇和顺花园B区8号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仓库内外共堆放30余箱口罩(为丁某所有),仓库内存放已打包待发货口罩余件,物流信息标识的产品名称为“医用口罩外科一次性防病菌流感50只/盒无菌防尘透气消毒无菌三层防护[预定]只/盒装”。涉嫌假冒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对盒存放待售的涉案产品进行了异地查扣。

经查,丁某利用疫情时期口罩脱销伺机敛财,多方寻找货源,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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